LR
持牌代表(LR)
代表持牌法團進行相應受規管活動,須獲發相關持牌代表牌照並隸屬該法團;依所用資格路徑滿足學歷、經驗及考試要求。
HKAWM · 持牌路徑與自主備考
先看懂資格與考試要求,再按自己的需要安排學習。從第 1–13 類受規管活動,找到適合您的持牌代表或負責人員路徑。
01
選擇在持牌法團內從事相關受規管活動的身份。銀行註冊機構的相關人士/主管人員有其適用安排;本頁聚焦持牌法團的 LR 與 RO。
LR
代表持牌法團進行相應受規管活動,須獲發相關持牌代表牌照並隸屬該法團;依所用資格路徑滿足學歷、經驗及考試要求。
RO
負責監督持牌法團的相關受規管活動,須具實際管理職權、相關經驗及至少 2 年管理經驗。RO 須具 LR 身份;LR 牌照與 RO 覈准可同時申請。
考試合格是其中一項條件。申請仍須連同擬任職務、實際業務、隸屬法團、資格及經驗證據提交,由 SFC 審核。
02
先對照以下其中一條完整路徑,再看相應活動的考試表。RIQ=認可行業資格;LRP=本地監管架構試卷。「—」只表示此路徑沒有另設該項要求。
| 路徑 | 學歷/專業資格 | 相關行業經驗 | RIQ 或額外 CPT | LRP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 | 指定範疇學位;或其他學位且至少通過兩門指定範疇課程;或認可專業資格 | — | —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B1 | 其他學位,未通過兩門指定範疇課程 | 過去 5 年內至少 2 年 | —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B2 | 其他學位,未通過兩門指定範疇課程 | — | 取得相關 RIQ,或完成相關額外 CPT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C1 | HKDSE 中文或英文,以及數學,均達第 2 級或同等資格 | 過去 5 年內至少 2 年 | 完成相關額外 CPT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C2 | HKDSE 中文或英文,以及數學,均達第 2 級或同等資格 | — | 取得相關 RIQ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路徑 | 學歷/專業資格 | 相關行業經驗 | RIQ 或額外 CPT | 管理經驗 | LRP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 | 指定範疇學位;或其他學位且至少通過兩門指定範疇課程;或認可專業資格 | 過去 6 年內至少 3 年 | — | 至少 2 年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B | 其他學位,未通過兩門指定範疇課程 | 過去 6 年內至少 3 年 | 取得相關 RIQ,或完成相關額外 CPT | 至少 2 年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C1 | HKDSE 中文或英文,以及數學,均達第 2 級或同等資格 | 過去 6 年內至少 3 年 | 取得相關 RIQ | 至少 2 年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| C2 | HKDSE 中文或英文,以及數學,均達第 2 級或同等資格 | 過去 8 年內至少 5 年 | 完成相關額外 CPT | 至少 2 年 | 通過相關 LRP(另見豁免) |
指定範疇:會計、工商管理、經濟、金融及法律。已持學位人士的研究生文憑/證書,可按指引註腳列明的院校或香港資歷架構第 6 級以上條件一併評估;不是任何文憑都自動等同指定學位。
國際認可的法律、會計或金融專業資格可按路徑 A 評估,例如 CFA、CIIA、CFP。只通過某一級考試,不等於已取得完整專業資格;請備妥正式資格及成績證明。
這裡的額外 CPT 為每個申請活動 5 小時的一次性要求,須在申請前 6 個月內完成。題庫練習不自動計入 CPT。學位/專業資格路徑不會自動豁免 LRP。
2022-01-01 前已持牌而未符合上述學歷/專業資格的申請人另有過渡路徑:LR 為過去 8 年至少 5 年相關經驗,或過去 5 年至少 2 年並取得 RIQ;RO 為過去 11 年至少 8 年相關經驗。仍須滿足適用 LRP,RO 另須管理經驗。
管理經驗重點是實際監督及管理受規管職能或項目,包括管理相關人員;職銜本身不能代替實際經驗證據。近期經驗、相關程度及不完全符合時的個案評估,見 SFC 指引及 FAQ。
03
以下按「尚未計入個別資格路徑及豁免」列出考試要求。RIQ 欄只在您的路徑需要 RIQ 時適用;不是每個人都必須完成整個組合。
| 活動 | LR:LRP | LR:RIQ(如適用) | RO:LRP | RO:RIQ(如適用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類 · 證券交易 | Paper 1 | Paper 7 + 8 | Paper 1 + 2 | Paper 7 + 8 |
| 第 2 類 · 期貨合約交易 | Paper 1 | Paper 7 + 9 | Paper 1 + 3 | Paper 7 + 9 |
| 第 3 類 · 槓桿式外匯交易 | VTC 代表或 RO 試卷 1 | VTC 代表或 RO 試卷 2 | VTC RO 試卷 1 | VTC RO 試卷 2 |
| 第 4 類 · 就證券提供意見 | Paper 1 | Paper 7 + 8 | Paper 1 + 2 | Paper 7 + 8 |
| 第 5 類 ·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| Paper 1 | Paper 7 + 9 | Paper 1 + 3 | Paper 7 + 9 |
| 第 6 類 ·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| Paper 1 | Paper 7 + 11 | Paper 1 + 5 | Paper 7 + 11 |
| 第 7 類 ·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| 無 RIQ/LRP 試卷要求 | 無 RIQ/LRP 試卷要求 | 無 RIQ/LRP 試卷要求 | 無 RIQ/LRP 試卷要求 |
| 第 8 類 · 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| Paper 1 | Paper 7 + 8 | Paper 1 + 2 | Paper 7 + 8 |
| 第 9 類 · 提供資產管理 | Paper 1 | Paper 7 + 12 | Paper 1 + 6 | Paper 7 + 12 |
| 第 10 類 ·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| Paper 1 | Paper 7 + 10 | Paper 1 + 4 | Paper 7 + 10 |
| 第 11 類 · 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/提供意見 尚未啟動 | Paper 1 | Paper 7 + 9 | Paper 1 + 3 | Paper 7 + 9 |
| 第 12 類 · 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戶結算服務 尚未啟動 | Paper 1 | Paper 7 + 14 | Paper 1 + 13 | Paper 7 + 14 |
| 第 13 類 · 為相關集體投資計劃提供存管服務 | Paper 1 | Paper 7 + 19 | Paper 1 + 18 | Paper 7 + 19 |
第 11、12 類制度尚未啟動。表內只列指引預載的未來考試組合;不代表現時可申請。Paper 13、14 目前尚未提供,這兩類不開放備考跳轉。
第 3 類使用 VTC 槓桿式外匯交易員考試體系;LR 可採用代表或 RO 考試,應核對所選體系的兩份試卷。從事全權委託帳戶服務者另須最低學歷及過去 6 年內額外 3 年直接外匯交易經驗,詳見 §4.2.1.4/§4.3.1.4。
第 6 類從事保薦人工作:主事人另涉及 Paper 15,代表另涉及 Paper 16;從事或就收購、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相關事宜提供意見,另涉及 Paper 17(除非獲豁免)。不是所有第 6 類申請人都一律考這三科。
第 7 類沒有指定 RIQ/LRP,不代表免除適當人選、能力或其他持牌要求。
第 9 類若擬管理《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》或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》認可產品,相關經理資格須另行評估。
第 13 類:LR 為 Paper 1+7+19;RO 為 Paper 1+18+7+19(須結合自己的 RIQ 路徑及豁免)。已是 LR 者轉為 RO,Paper 1 的重考與否須按既有資格及豁免評估。
選擇身份及活動,帶入未計個別豁免的科目。點擊後,學習平臺會保留所選 Paper;未整理的科目會標示「籌備中」。
04
將 RIQ 與 LRP 分開核對。豁免須按申請事實、身份、活動及法團評估,由 SFC 決定;不能只憑學位名稱或現有牌照推定。
路徑 A 的指定學位、至少兩門指定課程或完整認可專業資格,以及路徑 B 的近期相關經驗,可能令 RIQ 不另作要求。其他路徑可能選擇 RIQ 或額外 CPT。這與 §4.4 的考試豁免是分開的判斷,LRP 仍須另核對。
現時或過去 3 年內已持牌、申請活動採用相同 RIQ 且身份相同,可申請相應豁免。另有第 1、2、4、5、6、10 類臨時牌照安排;第 11 類須待制度啟動。
現有持牌人,在過去 8 年內有 5 年相關本地經驗,申請不同 RIQ 的新活動且身份相同,SFC 在特殊情況下可考慮。可能限制業務範圍;新活動須另完成 5 小時行業/產品知識 CPT,並提供適用確認或承諾。
現時或過去 3 年內已持牌、相同 LRP、相同身份;適用臨時牌照;或在香港全職從事同一活動的監管/合規工作,過去 6 年內至少 3 年,可申請相關豁免。實際認可、活動範圍及條件仍由 SFC 審核。
相關經驗至少 8 年(指引指定的交易所所在司法管轄區),或 6 年且至少 2 年在香港持牌,其中部分經驗須在最近 3 年取得;另須符合有限活動/高層角色、指定 RO 監管支援、內控、確認及承諾等全部條件,以及額外本地監管 CPT。
現有 RO 在過去 8 年內有 5 年相關本地經驗,增加採用不同 LRP 的活動。須符合指定 RO 支援、內控、限制及確認/承諾等條件,另完成相關 5 小時本地監管 CPT。
同一活動的 LR 申請成為 RO,除基本能力條件外,須有指引所列額外 3 年近期香港持牌經驗,並符合額外 5 小時本地監管 CPT 等條件;不是任何 LR 都自動獲豁免。
須在《財政資源規則》附表 3 指定交易所所在司法管轄區具備至少 8 年相關行業經驗。擬隸屬法團須為只服務專業投資者的基金經理或基金管理集團成員;或申請人管理私人投資基金,且法團的第 9 類業務只服務專業投資者。另須法團提供監管及合規支援、完成相關活動額外 5 小時本地監管 CPT,並提供確認或承諾。SFC FAQ Q17 亦說明符合相關條件的 LR 可申請。
包括每曆年在港不多於 30 天、由持牌人陪同及業務限制等安排,或指引所列另一路徑。屬特定短期工作模式,須連同法團的監管支援、培訓與確認等條件核對。
現時或過去 3 年內為 LR,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:(a) 從未應考 HKSI LE Paper 1,現申請相同 LRP 要求的活動;或 (b) 現申請不同 LRP 要求的活動。兩者均須維持相同 LR 身份,完成相關活動額外 5 小時本地監管 CPT,並提供確認或承諾。(b) 並沒有「從未應考 Paper 1」的前提;不能直接當作 LRP 全面豁免。
離開行業超過 3 年但不超過 8 年、相同身份及相同 RIQ/LRP,須按每個活動、每個離業年度 5 小時 CPT 完成補充訓練,零碎年度向上取整;至少一半為本地監管知識,須在申請前完成並符合其餘條件。
§4.4 的指定有條件豁免一般涉及申請前 6 個月,或覈准後 12 個月內完成額外 CPT,並由本人及法團提供確認/承諾;不要與基本資格表的申請前 CPT 時限混為一談。考試合格通常須在申請前 3 年內取得,近期持牌等情況另有認可安排。提交資格證明、成績、工作/管理經驗、CPT 紀錄及法團支援文件;豁免一般不隨角色或法團變更自動轉移。
05
先用官方資料確認考試版本與要求,再以題庫作補充練習。
HKSI 提供各科考綱、教材及部分樣本練習;樣本並非歷屆真題。報名考試可取得相關 eStudy Guide;未報考亦可在官方渠道購買。Paper 18、19 樣本依官方考生入口安排查閱。
HKSI:官方樣本練習 →現有一般題庫恢復供會員自願使用。首批 Paper 1、7、8、12 為基礎專題、部分考綱;其餘科目整理中。題目、答案及解析沿用獨立編寫內容,以題目版本核對,不把全部一般知識題算作考試題。
我要備考 →教材版本(2026-10-08 查閱):P1 3.5;P2 至 10/25 為 2.8.1,10/26 起 2.9;P3 2.8.1;P4 2.2;P5 3.4;P6 2.7;P7 3.6;P8 3.6;P9 3.6;P10 3.1;P11 3.2;P12 3.7;P15/16 2.4;P17 1.1;P18/19 1.0。Paper 7 公開考綱連結仍為 3.5,本題庫只按已核對基礎主題開放,未宣稱完成 3.6 整版對齊。
完全自願,按自己的時間練習。此模塊不設排名、獎金、積分或最低答題要求。可查看自己的紀錄與錯題,不自動取得 CPT/CPD 時數、證書、考試合格或牌照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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